老夫聊发少年狂,光自High 不BB

  wingsama  

屠龙·卷一守林人(上)

鸣人知道春天就要来了。

 

这是有一些预兆的:这一天早上起床,他拉开窗帘的时候,窗檐上有一根长达一米多的冰棱突然掉在地上砸的粉碎,九喇嘛听到声音跳上窗台,所到之处全是褪下的白色被毛,鸣人用扫帚扫出了一大把,他准备收拾起来,为邮差的女儿做一个可以顶在绒线帽顶上的毛球。

但在达成这个目标前,还需要很多很多的被毛。

不过没事,他有大把大把的时间,大把大把的空闲。

鸣人从床上蹦起来,将一件又一件厚重的衣服套上,壁炉里的火早已经熄灭了,他又加了一次柴火,火不大,但足够他把洗漱的水弄的暖和些。早饭依旧是入冬以来都未曾改变的面包杂汤泡干肉,他和九喇嘛各自一份,两人伴着没有味道的杂汤,啃着泡的绵软的干肉,九喇嘛率先吃完了,鸣人将自己那一份肉也挑出来给它吃,九喇嘛将半张狐狸脸都埋在汤里面,吃的呼哧呼哧的,汤水撒的到处都是,鸣人摸摸它毛茸茸的脖子,跟它讲话。

“春天快要来了。”鸣人看着窗外的积雪,还有明媚的光,道:“如果过一会儿还是不下雪,我们就可以去镇子上买盐,还可以把完整的皮毛拿去换点好东西,比如说一把更厉害的猎枪。”

九喇嘛突然停了下来,这只长毛的狐狸像一只家犬一样坐在地板上,抬起黄色的眼珠子看他。

“嗯。”鸣人温柔地说:“我知道你讨厌猎枪,但是老福特的枪管都快裂开了,如果没有新的枪的话,光凭我们两个是打不过狼群和熊的。”

九喇嘛呼哧了一声。

鸣人当它是同意了。他将狼皮披风裹在身上,招呼九喇嘛一起出了门,门外是一片雪白,皑皑白雪足有半米厚,目光所及之处,均是光秃秃的树枝,阳光穿透这片落叶林,虽是如此灿烂,却未有一丝温暖,天地间依旧是冰冷的,冷气吸入鼻腔,冻的呛人。

九喇嘛一头扎进了雪里,鸣人跟在它后面,把它的脑袋从雪里拔出来,九喇嘛又蹦蹦跳地扎了进去,鸣人不再管它,而是叹了口气,走到房子旁边的柴房去。

柴房的锁已经被冻住了。

鸣人将手套摘下来,带有温度的手指去碰触锈迹斑斑的锁,不久也变成了一个温度。他连眉头都不皱一下,迅速地将长钥匙塞进了锁眼里,等破旧不堪的木门打开之时,他才把自己的手指从锁上撕了下来。

所幸,即使掉了一大块皮肤,如此冷的天气,血也很快就冻住了。

闻到血腥味的九喇嘛又跟过来,在他身边徘徊,鸣人好几次都要踩到它,只能一边抱怨,一边去收拾拆房里挂着的一长串皮毛。

这真是一个漫长而寒冷的冬天,比鸣人记忆中的任何一个都要难熬。从入冬以来,风雪就没曾停下过,偶尔放晴的时候,鸣人穿着自己所有能套上的装备去林子里砍木柴,都能看到被冻死的动物,完整的。这代表在这片林子里,冷的连狼都迁徙了。

但也正是因为如此,鸣人在这一年,攒到了比往年更多的好皮毛。

直到早上十点多,天依旧晴朗。鸣人爬上小木屋的屋顶,眺望很远的地方——无路哪个方向,不过都是树林罢了,然而他站在阳光之中,将那双如鲁斯维尔天空一般湛蓝的眼睛闭上,光照在他的金发上,他似乎能感受到它们传递来的信息。

起码今天,雪不会再下了。

他兴致勃勃地跳下屋顶,把还在刨雪的九喇嘛吓了一跳,鸣人哈哈大笑,抱起了九喇嘛转圈圈。

“去小镇了!去到有人的地方去了!有盐!还有新的枪!”

九喇嘛不明所以,奋力地踹了他一脚。

鸣人没有怪它——在这孤独的死亡森林里,他有一个冬天都未曾看到人类的踪迹,每一个风雪大作的夜晚,在房子都在颤抖的呼啸声中,唯有这只什么都不懂的狐狸,陪他度过了日日夜夜,陪他度过了爷爷去世后的这个五年,陪他独自守在这片广袤森林的一侧。

如果没有九喇嘛的话,他可能会因为寂寞,早就死掉了吧。

回到温暖的屋子,伤口又开始流血,鸣人用煮沸的水消毒了以前用过的绷带,又在火边烘干后绑住伤口。皮毛已经塞进箱子里,老福特也依旧要带上。九喇嘛不想出门,然而鸣人依旧强行把它塞进了行李箱里,

木制的雪橇是爷爷做的,不知道是不是鸣人的错觉,他总觉得这个雪橇比其他人的都要快,哪怕从这里到小镇,邮差要用两天的时间,他也不过是使用一天罢了。然而暴风雪的日子,即使是他也会在风雪中迷路,误入到森林深处去,那就会和爷爷一样可能再也回不来了。只有有太阳和月亮的时候,他可以依靠着北极星的方向,去寻找小镇的位置。

那就出发了。

疾风吹过他的发梢,割着他裸露在皮肤外的皮肉,宽大的老式防风镜也是爷爷的,鸣人将两边的铁支架全部拆下来,换上自制的铁藤梗,配上狼皮的披风,还有他自己缝的,虽然丑陋却很保暖的鹿皮帽,在疾风中滑行之时,宛如一个野生的动物。

九喇嘛从行李箱里冒出一个头,外面风太大了,它犹豫了片刻,又缩回了皮毛里去。

死亡森林,鲁斯维尔的绿宝石,传闻神圣王所在的时代,这里还生活过精灵和龙。但是鸣人的爷爷守护了这片森林60多年,所见的最奇妙的动物也不过是雪白的鹿,或者长着角的熊。神圣王已经离开这片大陆,所有的魔法生物都随他而去,光明教会取代了王的位置,成为了这片大路上唯一的“正确”。

到了晚上十点多的时候,鸣人抵达了小镇。

小镇的名字早就在历史的长河中被湮没了,众人称呼起来,就是叫做“死亡森林的小镇”。虽然如此,这座小镇却并非是一个乡下无关紧要的地方,而是一座小有名气的交易镇,这里生产名为“黄金砂”的矿物,听说是制作圣杯的主要材料。虽然产量极少,却价值不菲,吸引了不少的淘金者前来探宝。

天色已黑,鸣人凭借着记忆找到了爷爷生前很喜欢的小旅馆,一整天都没有休息,他在旅馆外面喝了水,又给九喇嘛喂了一把肉干,这才挺直了背,笑容满面地推开了门。

“艾儿奶——”

数十双眼睛齐刷刷地看了过来,鸣人咽下了话的后半段。

这家一直人丁零落的小旅馆,现在居然坐满了客人。店内的汽灯不甚明亮,但依旧能看出这些客人的奇异之处——他们大多是正值壮年的男性,鸣人微微扫过,看到他们的手臂肌肉鼓起,脚边或隐或现地放着一些奇异的武器。

“哎呀哎呀,是守林人的孙子……”酒柜后面冒出了店家苍老的脸,“老太婆!是鸣人来了!”

 

客人已经将整个店都撑满了,艾儿奶奶在要低着头才能行动的阁楼里,为他打了一个简陋却温暖的地铺。

“神之子?”

“这些旅人是这么说的……你别光喝汤,吃点肉啊。”

加了盐的肉汤和刚出炉的面包简直就是人间美味,九喇嘛将整个脑袋都埋进了汤碗里,艾儿婆婆摸着它背上的毛,眼神慈祥。

“旅人们说,主教已经发出了命令,以太福音上记载的末日就将来临,届时邪恶的红龙和无穷无尽的亡灵将从西方地狱来临,屠杀完大陆上的所有人。只有能够发动圣杯的‘神之子’才能打败这些恶魔。”

鸣人咽下去了一大块肉。

“这里因为生产黄金砂,他们都认为这么多年来生产的黄金砂已经足够制作一只圣杯了,想要创功立业,想要发财,想要取之不尽的财宝和女人……这些贪婪的人才会从四面八方来,如果这样的人都可以发动圣杯,成为神之子的话,那这样的神之子,也和恶魔没有什么差别吧?”

鸣人听出了一点不太对的地方:“所以,奶奶并不相信这个传闻吗?”

“传闻啊……如果真的有神的话,你的爷爷这么好的人,怎么会没有回来呢……没有神,也没有魔,我看这不过是教会又想出来的另一个提高税金的主意罢了。”

鸣人歪着头看这个垂暮的老人。从出生到现在的16年来,他一直生活在罕无人迹的死亡森林之中,偶尔才来镇上交换必备的用具,他就像一张白纸,对于这个世界的肮脏一无所知。

艾儿伸出手抚摸他的脸颊,那手就如同磨砂一般的苍老,但是鸣人没有躲,他已经有一个冬天没有触碰其他人类了。

“这次多换一点盐,短时间内不要再到这里来了……这个世界要乱了……守林人的孙子……你和他真的一点也不像……”

“哐当——”

极为安静的空间里,九喇嘛吃完了所有的肉汤,肚子滚滚地倒在了汤碗里,艾儿婆婆被吓了一跳,许久才反应过来,将碗收了起来。

“我刚才说到哪里了……你也是……好像守林人刚到这里的时候就带着你了……你这只狐狸到底活了多少岁了……”

回应她的,是九喇嘛天真至极的哈欠声。

时间已经不早了,艾儿婆婆将吃剩下的碗都收起来,向鸣人道了晚安。鸣人似懂非懂,但临睡前的这段话并不能影响到他的好心情,他几乎脑袋一沾上枕头,就立马睡着了。

似乎梦到了龙,血红色的,喷着火焰,熊熊大火燃烧了整片死亡森林,鸣人站在极高之处,转身过去,看到一个男人,站在离他很远的地方。

但醒来后却什么也记不住了。

 

亏了旅人增多的原因,无论是物资的充沛程度,还是物价,都有了极高的飞跃。鸣人吃完早饭,去皮毛店将自己的皮子们都换了。今年天气太冷,好的皮毛很是紧俏,鸣人拿到了人生中最为充沛的一笔资金,多到他都有点不知所措了。他紧紧地把钱放在怀里,连忙去换了盐——每天吃没有味道的肉汤的日子他都已经受够了。

当重要的盐买到手后,鸣人整个人都放松起来,小镇的市集扩大了好几倍,都是他没有见过的地方,九喇嘛站在这个金发男孩子的肩上,随着他一起大惊小怪地东看西看,一路走过来,他们吃到了名为咖喱的东方食物,还吃到了本不该在这个季节存在的紫色葡萄,鸣人还给自己买了一根铜管的望远镜,他的视力很好,但这个望远镜可以看到更远的地方,简直是太美妙不过了。

“收手吧,不可以再买了!”鸣人对九喇嘛说:“剩下的钱要用来买来福枪,如果还有多余,就屯一点子弹,然后我们还可以去买点新的衣服,对了,还有药,家里也没有干净的绷带了。”

九喇嘛听不懂他的话,只是对着摊位上的烤鸡流口水。

鸣人哈哈一笑,又冲进了人来人往的市集中,几个一看就很有钱的黄金砂贩子在市集边上骂他乡巴佬,他听到了却也没有在意。

人啊,各种各样的人,下一次看到,说不定又是许久之后的事情了。

好人也好,坏人也罢,他们都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份子,但仔细看来,他们如同森林中不同树上的不同叶子,极度相似却有截然不同,鸣人热衷于观察他们,犹如观察一片叶子。春去冬来,叶子掉落,腐烂,人也一样。

如果归了尘土,好人或者是坏人,又有什么差别呢?

 

“贱货!!!”

鸣人在市集的尾端停下来了脚步。

前面早已经里三层外三层围起了路人,而人群中央,则传来了男人的辱骂,以及鞭子抽在肉体上的破风声。一直乖乖停在鸣人肩膀上的九喇嘛突然竖起了尖尖的耳朵,随即跃下了鸣人的肩头,窜进了人群之中。

“九喇嘛!回来!”

鸣人凭借着少年瘦小的身躯,十分轻易地挤进了人群之中。九喇嘛蹲在第一排,鸣人手疾眼快,把他重新抱在了怀里。

“赔钱货!我给你吃了这么多东西!还给你洗干净了身体!你这个没有用的东西!你说话啊!说话!”

鸣人抬起头,看到一个瞎了单眼的二道贩子,正挥舞着黝黑的皮鞭,鞭打着地上穿着破破烂烂的少年,那个少年的肌肤如同雪般,在冬日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,而他的黑发凌乱地撒在肩头,配上瘦弱的身躯,让人不由的产生了一些同情。

“果然是不会说话吧,明明就是个哑巴!”站在鸣人前面的,穿着雪白的貂皮大衣的轻浮男人道:“说什么是从西方来的暗夜精灵,美丽又听话的玩偶,你根本就是找了一个耳朵畸形的奴隶而已,居然还敢要本大爷一万银币!”

“不,大少爷!你看这耳朵!”二道贩子扔下了皮鞭,十分强硬地将少年的头抬起来,就在那一刻,所有在场的人全部发出了惊呼!

真是漂亮的脸蛋,纯黑色的头发,纯黑色的瞳,明明是个满脸挣扎的少年,却依旧难掩雌雄莫辩的美丽面孔。而在凌乱的黑发外,一对尖尖的耳朵钻出来,更为他增加了一分奇异的美感。

“真的有精灵存在啊……九喇嘛。”鸣人也忍不住喃喃自语。

九喇嘛呼哧了一声。

 “一个哑巴……还这么难以驯服……”穿着貂皮的男人走上前,虽然嘴上说着嫌弃的话,但是他跃跃欲试抚摸上少年的脸的手,却暴露了他的内心。

“难以驯服才有趣味不成。”二道贩子谄媚道:“精灵这种生物可是能够活很久的,无论怎么玩弄都不会轻易地死掉,一万个银币很多吗?再看看他漂亮的脸——”

“哇!!”

众人们的惊呼又响起!那个明明被锁链拷住的黑发精灵,如同一只垂死一击的牲畜,狠狠咬住了貂皮男的手,跟在他身后的护卫马上抽出尖厉的长矛,毫不心软地刺入他的身体里!然而黑发少年紧紧咬着,无论长矛如何捅破他的内脏,搅动他的鲜血,始终没有放手!

“啊啊啊我的手我的手!!”

他活生生扯下了那人的一块肉。

血喷溅在地上,到处都是,胆小的路人们全部散去了,鸣人却站在原地,看着那个黑发少年咀嚼下鲜红的人肉,仿佛是错觉,他似乎看到了他眼中那燃烧的灼热。

死亡森林里……熊熊燃烧的大火。

他不由自主地向前了一步。九喇嘛咬住了他的鞋子,鸣人停了下来。

“啊啊!好多血!!医生在哪里?!快带我去找医生!”貂皮男惊慌失措地抱着自己缺了一块肉的手,护卫连忙冲上去,扶着这个大少爷去见医生。二道贩子满脸惊慌,似乎是想要凑过去,但马上被护卫推开了。

“你等着!”护卫怒道:“这可是城主的儿子,你和你的奴隶等着下地狱吧!”

二道贩子几乎立即退了一步,随即就踩到了身后倒地的精灵,那个刚才在雪中如同神像一样精致的少年,现在浑身裹着鲜血,如同死尸一样躺在地上。

二道贩子原本苍白的脸瞬间狰狞起来,他疯狂地用沾满污浊的鞋底去踩那个精灵腹腔的伤口,一边踩一边骂:“都怪你!你这个垃圾!赔钱货!从东边到西边,你这个倒霉鬼!你——”

他的腿被抓住了。

鸣人蹲在那个少年的身边,抬起头时,笑容十分的治愈。

“再耽搁下去的话,护卫马上就会来了吧?”

“!?”

“他真的是城主之子的话,肯定很厉害吧,说不定可以一下子就派出很多人来,到时候再逃的话可就来不及了。”

“那就先弄死他!这个垃圾!给我添了多少麻烦!亏我还花了大价钱——”

“那就卖给我吧。”鸣人直起身子说:“我可以买下他。”

“你?”

二道贩子将他全身都看了个遍,九喇嘛依旧站在鸣人的肩上,朝他露出犬科尖利的牙。

“你出多少钱?”

“我有79个银币。”

“79个?你在打发叫花子吗?”二道贩子仿佛听到了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,嘲道:“你知道为了捉到他我们花费了多少力气吗?79个?我宁愿剥下他的皮,把他这身白皮卖给萨满,总比——”

“但是你来不及了。”鸣人依旧缓缓地说:“带着他逃跑也好,剥他的皮也好,城主的儿子只是手掉了一块肉,应该马上就要回来了,到时候再快的马也比不过城主的骑兵,得马上走才行。”

二道贩子深深地看了他一眼。

“那么79个银币,还有你身上这件狼皮大袄。”

“啊?”

“小鬼,不要随便把别人当做笨蛋啊!”

九喇嘛又呼哧了一声。鸣人叹了口气,将身上的大袄脱了下来。

“这可是死亡森林狼王的皮做的。”鸣人恋恋不舍地看着手中的衣服,“请好好珍惜它。”

二道贩子扯了大袄,随后将钱塞进口袋里就转身离开,这时他突然又想起了什么,转身说了一句话。

“————!”

鸣人一愣,对方已经闪入集市深处,他思考了几秒,才叹了口气。

地上只剩下一个不知是生是死的精灵。

九喇嘛围着他跳来跳去,还垂下脑袋去舔地上的血液。鸣人失去了大袄,不由有些冷,他低下头,将手放在那个精灵的赤裸的背上。

依旧是暖的。

“可以活很久……不会轻易地死掉……原本就生活在森林中的精灵。”

一定,一定,一定可以陪我很久很久很久吧。

一定,一定,一定不会轻易地死掉吧。

那么我就不会再孤独了吧。

 

当天下午,鸣人将刚买的铜制望远镜卖掉,买了少数的药剂。随后他将那个全身都包裹在被子里的精灵捆在背上,离开了死亡森林的小镇。

当夜,神圣教团以“私自提炼黄金砂”的罪名搜查了小镇上的所有房子,随后,一把无来由的大火,烧尽了这个原本繁华安逸的小镇。

如同鸣人梦中的那样。

雪又开始下。

春天还没有来临。

 

 

 

TBC

 

 

#点文中的西幻梗

#第一卷带一点种田梗

#最近fgo入迷,所以还会有点英雄史诗的调子

#一共四卷,卷一守林人;卷二神之子;卷三王不见王;卷四龙与骑士

每卷上中下三篇,每篇6k字,应该不会坑吧……我现在对自己超没有自信2333

#总之,努力写吧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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